通山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新时代文明城市,根据《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咸创发〔2018〕1号),结合通山实际,现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下简称“创文”)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市民素质,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为推进通山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理顺体制机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突出基础设施大建设、生活环境大优化、城市管理大升级、市民素质大提升,实现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平均成绩争先进位,取得全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让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期盼,瞄准创建短板,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坚持改革创新。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创新创建方法举措,不断完善创建文明城市的体制机制,深度激发文明创建活力。

(四)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形成以城带乡、上下联动、全域推进的创建格局。

四、主要任务

重点实施创建文明城市“十大行动”。

(一)政务服务提质行动,打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1.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依法行政,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四制”工作模式。大力实施“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改革,开展窗口服务人员集中统一考核,树立党政机关勤政廉政良好形象。围绕便民、利民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与实体办事大厅有效融合,推动政府服务“三个一”改革精准落地。

2.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加强窗口服务人员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展示窗口形象、提升服务质量”行动,引导窗口从业人员树立“小窗口,大责任”服务意识,自觉做到按章办事、礼貌待人、文明服务。政务服务大厅各类标识指示清晰、美观,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完善,公共药箱、饮水机、阅读架等便民设施齐全。全面实施禁烟和垃圾分类,常态化开展志愿者服务和规范化中介服务,大厅内没有流动非正规中介。落实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办事程序全公开,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全面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

 (二)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培育社会文明风尚

3.加强文明宣传。 完善《通山县市民文明公约》,开展系列文明公约宣传践行活动和文明教育宣讲活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市民争做“文明有礼的通山人”。广泛开展注重文明礼仪、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文明守法经营以及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出行等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养成节俭养德、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强化典型引领。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集中宣传创建文明城市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5.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文化,加大志愿者招募宣传力度,健全志愿者礼遇相关政策,广泛开展文明劝导、邻里互助、扶贫帮困、环境保护等志愿活动。群团组织、窗口单位、街道社区要建立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大力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规范志愿者服务,力争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13%以上。大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

6.实施“红色宣传工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鄂南特色文化为主要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推动红色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站,营造浓厚的红色宣传氛围。大力开展公益宣传,确保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总广告的30%,红色宣传内容遍布城乡,实现“驻足可观、抬头可见”。

 (三)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打造公园城市名片

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城区“禁鞭、禁麻”成果,强化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扬尘专项整治、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位居全省前列。实施“碧水”工程,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全面落实河湖库长制,加强“三水”治理,消灭城市黑臭水体。实施“净土工程”,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力争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巩固现有创建成果,实施“绿满通山”工程,开展山体保护工作,使我县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地率在全省居领先地位。

8.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要求,逐步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资源转化为区域性公园,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加速城市建设提档升级。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美丽乡村示范点及田园综合体按公园化要求进行规划建设,统一规范特色小镇公园化建设,打造城乡一体的全域公园城市。

 (四)生活环境改善行动,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9.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巩固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城市更加整洁、更加有序。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乱停乱靠、乱丢乱倒、乱吐乱堆、乱摆乱设、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搭乱建等问题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营造整洁、干净、优美的公共环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灭“四害”达到标准要求。突出抓好城乡环境卫生,建立“大街大巷机械化、小街小巷专业化、小区内部物管化、结合地带明晰化”的清扫保洁机制,消除卫生死角。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及时密闭清运。推进城镇“厕所革命”,消灭旱厕,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总目标。按照分区合理、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秩序良好的要求,抓好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开展市容环境美好示范道路(街)、示范社区与示范物业小区创建活动。分期分批实施广告牌匾、管线及房屋立面整治。

10.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设施功能,积极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构建城市交通体系、地下管网体系、排水防涝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停车难、入厕难、背街小巷基础设施差的问题。按规定标准规划建设停车场,按城区规划要求标准推进城市“厕所革命”向精细化和智能化发展。加强背街小巷路面硬化,路灯装灯率、亮灯率均达到100%。文化、教育、商业、医疗等公共场所,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及居住区,全部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11.加强施工工地监管。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拆迁工程、渣土堆场料场以及水泥粉磨站、建材储运场、工业固废处置场所等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全围挡、场内道路全硬化、土堆料堆全覆盖、垃圾渣土运输全密闭、出场车辆全冲洗”措施,强化卫生施工监管。规范施工作业时间,切实解决施工扰民问题。

 (五)社区综合治理行动,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12.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社区、小区(网格)党支部,开展机关连社区、党员进小区系列活动,落实居委会(支部)、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机制,建立以小区为治理单元、多方联动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实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程,不断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卫生、社会治安、文化体育、城市管理、文明创建进小区。

13.突出小区建设管理。强化社区管理责任,将“网格化”管理与小区治理紧密结合,优化“网格”布局,加强自建小区、散居片区管理,建立楼栋长制度,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到楼栋、到居民户,控制小区违章搭建现象,确保住宅楼道干净整洁。强化物业管理,努力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实行“建管并举”,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分期分批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服务设施长期向居民开放。坚持“拆、改、留”并举,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六)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提升城市畅通水平

14.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在人员密集的公园、车站、街道、社区、小区、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文明交通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普及文明交通常识, 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大力开展文明示范路段、文明示范路口以及“通山好司机”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健全交通安全诚信体系,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信息,建立交通失信信息数据库,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城市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

15.深化交通乱象整治。以党政机关、学校、商圈、医院、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大型居民区、大型市场等周边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集中整治酒驾、醉驾、毒驾、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调头、闯红灯、闯禁行以及违法营运等乱象。实行路警联合执法、文明执法,建立“文明出行随手拍”微信群工作平台,综合运用全媒体监督平台曝光道路交通违法乱象,激励社会力量举报交通陋习,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加强对非机动车违章行驶、随意停放的整治,抓好出租车、公交车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

16.优化交通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城区骨干路网,推进微循环路网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设覆盖广、换乘方便的公交系统,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大于30%。按规定要求逐步落实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率、主次干道交叉口科学渠化率。

(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17.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络,建立以学校为龙头、社区为平台、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加强“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教育、民政、文化、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创建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合力。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8.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取缔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上网营业场所、游艺游戏等娱乐场所,不得有性保健用品商店、无证诊所,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等出售。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净化荧屏声屏,优化网络环境。

(八)文化服务建设行动,打造健康活力之城

19.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每个街道、乡镇、社区建有综合性文化活动室(中心),建立、完善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健身小广场、羽毛球场等活动场所。建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健全基本服务项目。逐步推进城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免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20.开展文卫体健康活动。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全民阅读及经典通读活动,号召市民走进图书馆,读一本好书,让读书成为新时代通山的新风尚。深入挖掘宣传传统民俗文化,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广场文化活动、戏曲进校园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以举办多种形式的运动赛事为牵引,大兴全民健身之风。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深入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活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九)社会环境优化行动,打造安全稳定和谐城市

2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诚信守法、民主法治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深入推进平安通山建设,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落实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措施,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打造良好城市治安环境。

22.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开放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查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药品,开展“小餐饮”的专项整治,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现食品质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3.推进信用城市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记录,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诚信发布制度,全面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市民诚信水平。以“诚信通山”为宣传教育主题,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百城万店无假货”、消费者满意单位、质量诚信企业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培育和弘扬诚实守信良好风尚。

24.切实维护市民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抓好婚姻家庭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5.全面整治乡村环境。实施“三清三治”工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打造美丽乡村。深入实施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精准灭荒与乡村绿化、“厕所革命”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五大生态工程”,确保2020年底90%以上的村庄完成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化、生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和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实行农村建房审批制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整治农村违法用地等行为。加大城乡结合部村庄的环境整治力度,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抓好乡村绿化美化统一规划,着力保持农村特有的生态环境和田园风光。

26.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党员教育、妇女儿童之家、科普行动、社区治理、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服务场所,加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挖掘通山属地特色文化,加强古镇、古村、古树、古民居的保护与开发。加强祠堂、教堂的管理, 加强善行义举榜、道德榜、功德录和“文化墙”建设,积极传播正能量。乡村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张贴、悬挂、播放公益广告,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破除陈规、移风易俗行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职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创建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全媒体宣传报道,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及曝光台,充分发挥云上通山的信息覆盖和“两微一端”新媒体的信息推送优势,构建立体全覆盖舆论宣传冲击波。营造崇尚文明、争当先进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大保障力度。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展总体规划,创建专项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拓宽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维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市民文明教育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四)落实精准共建。坚持“主抓城区,带动全域”的原则,通羊城区建立“领导联社区、部门联网格”的网格化创建管理机制,联系网格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帮扶责任人,通过主要领导推动、分管领导主抓、全体干部参与,层层压实责任,精准帮扶共建。

(五)严格督查考核。创建考评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核,作为文明单位考评的决定性指标依据。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业绩清单“三单”督查机制,落实“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监督团”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监督力度。新闻媒体要常态化开展曝光警示和通报批评、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