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线第六期】 通山县税务局嘉宾谈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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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语

以案说法,举案普法。权威解读,服务民生。大家好,欢迎收听FM99.3通山之声大型普法直播访谈栏目《法治热线》。我是主持人明洁。我们的节目直播时间为周四下午的五点至五点半。欢迎大家在节目期间拨打热线电话2390993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来,同时也可以下载云上通山手机客户端在线同步收看。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企业复工复产进入快车道。为了助力湖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天我们邀到的嘉宾分别是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夏敬献,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程雄,县税务局税政一股一级行政执法员阮加佳,他们将带您详细了解这些优惠。



主持人:明洁

此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对我县经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请问县税务局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业有什么举措?


嘉宾: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 夏敬献

疫情爆发后,通山税务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围绕减税降费服务助力复产促发展主题,贯彻“四力”要求(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加强统筹协调、畅通办事渠道,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精简环节,压缩办税流程,全面推行“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服务,让便民办税跑出“加速度”。对重点税源企业推出“一企一策”“一户一档”个性化服务,精准助力通山企业有序恢复往日勃勃生机。疫情期间通山县税务局及时公布了185个可在网上办理的涉税事项以及问题解答,同时积极推行“网上申领发票,邮政免费送达”服务。截至9月月底,厅外办理业务总量达18万笔,自助终端发放发票9437笔,网上申报率达98%以上,共办理网上申领发票业务98户次,寄送普通发票份8175份、专用发票1527份、机动车发票416份、定额发票609本。

从我们税务掌握数据显示2020上半年全县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500万元,其中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4800万元,社保费减免1700万元,1128户纳税人享受新增政策红利,有力助推了实体经济的继续发展。


主持人:明洁

能给大家介绍一下现在有哪些优惠政策吗?


嘉宾:县税务局税政一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阮加佳

好的。疫情发生后,为助力湖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产,国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2020年对疫情防控重点税费政策,直接关系到我县纳税人、缴费人的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有8项内容:

一是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可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二是对承担疫情防控运输任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全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税。

四是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五是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20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六是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

七是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八是2020年2月至12月阶段性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主持人:明洁

     我县旅游业、餐饮住宿业等服务行业在这次的疫情中受到的影响较大,针对餐饮住宿业、旅游业等服务行业税务机关有什么优惠政策?


嘉宾:县税务局税政一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阮加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里的生活服务包括了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六大类。


主持人:明洁

那办理起来困难么?


嘉宾:县税务局税政一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阮加佳

非常简单,只需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相关免税收入就可以啦。


主持人:明洁

之前说这些政策优惠,个体工商户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呢


嘉宾:县税务局税政一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阮加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取得的收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申报免税。例如某五金店为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20年7到9月份销售五金材料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票60万元,无其他收入,该企业在10月份申报时,可以就60万元的收入全部申报为免税。


主持人:明洁

假如我是一个酒店老板,而且是一般纳税人,经营着一家大酒店,主要提供住宿、餐饮业务,我能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吗?


嘉宾:县税务局税政一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阮加佳

可以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比如说2020年10月取得餐饮收入120万元,取得住宿收入200万元,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20万元,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在11月申报时,可以就220万元的收入全部申报为免税。这个政策对纳税人类型没有要求,只要业务符合要求,就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享受免税。


主持人:明洁

那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能享受这个政策么?


嘉宾:县税务局税政一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阮加佳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享受这个政策的,必须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才能享受免税。


主持人:明洁

疫情期间许多商店都没有营业,但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还需要交吗?


嘉宾:县税务局税政一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阮加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事项的公告》规定:

(一)受疫情影响的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二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四大类困难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二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三)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各类单位和个人,根据租金减免额度,可申请减免该租金对应的20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纳税人需要自行判定是否享受政策并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相应减免申请,税务局核准后就可以在申报时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了。


主持人:明洁

根据我们前期收集的问题,很多听众朋友都非常关心买学区房的问题,那么能不能为我们介绍一下现在买学区房需要交什么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嘉宾: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  程雄

购买住房,购买者最主要的就是要交契税。根据不同的情况契税也不一样。比如一是,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这里的家庭成员范围仅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二是,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这里说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是,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论面积大小,均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


主持人:明洁

听众朋友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购买住房。另外大家还比较关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能为我们介绍一下相关政策吗?


嘉宾: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  程雄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重要的是以下四个需要特别关注的点:一是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80元;二是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政府全额资助城乡居民医保;三是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府减半资助城乡居民医保;四是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居民医保12月31日后缴费的,需在三个月等待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报销,6月31日后缴费的,需全额缴费830元,同时需在三个月等待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报销。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样有几点需要了解:一是缴费标准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0个档次;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建档立卡未参保登记的贫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1—2级)政府资助2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是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个人账户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除以139个月;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拨付,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103元+缴费年限补贴(每缴费满1年,每月加发1元标准基础养老金)。


主持人:明洁

缴费方式可以向观众朋友们介绍一下吗?


嘉宾: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  程雄

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方式有协作金融机构直接缴费、村(社区)电子税务局网上归集缴费、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直接缴费、居民个人手机APP下载“湖北税务”直接缴费、鄂汇办直接缴费等五种缴费方式。


主持人:明洁

好的听众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再次感谢来自税务局的嘉宾们,给大家分享了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非常感谢听众朋友和广大云友的关注和收听。好的朋友们,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编辑:刘正杰    编辑: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