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通山民警追到家门口:她不能去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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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日,通山警方获悉,大路乡宾兴会村一女子焦某将于9日晚登机至云南临沧机场,有偷渡出境的重大嫌疑。

究竟是去云南边陲打工?还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起了疑心的民警撒网核查,全力摸排线索。

查到线索后,大路派出所民警立即找到焦某家与焦某父母取得联系,焦某父母对其去云南一事毫不知情。民警迅速联系上了焦某,经了解,焦某是被人引诱欲偷渡到缅北务工,民警通过电话对其进行劝阻。

日前,焦某听从了劝告改签飞机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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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此,警方提醒那些要出入国(边)境的人员,自觉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

外出务工请通过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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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轻信赴缅北地区的招工信息

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判断能力

不盲目跟风,不贪图便宜

别给骗子可乘之机!

来源:通山公安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