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甘做百姓“解忧人” |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邓永监

去年底,司法部公布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名单,其中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司法所所长邓永监光荣上榜。今年初,他领到了这一殊荣的大红证书。他从事工作二十多年,是调解工作的好手,曾被咸宁市司法局评为三等功绩,十佳司法所所长,咸宁市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咸宁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曾荣获“通山县先进工作者”、“通山县信访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从“门外汉”到“老把式”

自来到大路乡司法所担任所长后,邓永监负责了乡里的调解工作,由于大路乡靠近城郊,设立了开发区和工业区,群众纠纷较多,特别是涉及土地、林权、征地等矛盾,群众容易进城上访。起初,这些让这位所长也颇为头痛。不过邓永监没有灰心,他沉下心来学习各种相关法律条文,有时间就耐心请教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调解案子多了,工作经验积累了,他的调解业务水平也在快速提升。

邓永监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有三个“非常”:一是非常多,他每年调解的案件在三百件以上,平均每天就有一件;二是非常杂,有项目建设中的征地纠纷、非正常死亡纠纷、邻里纠纷以及信访矛盾纠纷、涉及范围非常广;三是非常急,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到群众关心的事情,他都会第一时间调处解决、化解矛盾。

一线工作繁杂琐碎,矛盾纠纷类型各异,邓永监通过摸索总结出了“倾听为先、感同身受、法理并用、耐心劝解”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用真情和耐心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架起了党委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多年来,邓永监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多达4000余起,平均每天就有一件,其中涉及信访的案件就占了将近一半,这些案件涉及范围非常广,有项目建设中的征地纠纷、非正常死亡纠纷等,邓永监将这些难题一一化解,调解完成率达95%以上。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邓永监在做调解工作时也有自己的方法,他对工作认真负责。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调解,邓永监首先会安抚双方情绪,然后调查事实真相、了解原委,并召开协调会,根据双方依据和事实、公平公正、依法调解,将情理法贯穿于调解过程。 在碰到复杂的矛盾纠纷时他都会实地走访查看。他经常对年轻人说调解工作繁杂琐碎,如果不去实地走访就不能了解矛盾争议点和真相,特别是林权、土地纠纷,不用双脚丈量土地是很难明确得出争议的焦点。

在做群众工作时,他用真情和耐心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调解效果。在调解工作时要宽容大量,邓永监经常这样说。对群众的矛盾纠纷,双方有各自的理由,话赶话时,也不免对调解的工作人员口出伤人之话,作为“和事佬”,要宽容对待群众的抱怨和误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

邓永监还注重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同步并行,曾多次组织人民调解员参与普法宣传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解读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开展普法教育,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营造了群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大路乡村民纷纷说邓主任的工作是认真细致的。他耐心地宣传法律,细心地调解纠纷,反正是随叫随到,不管是哪个村民有理无理找他,他总是耐心地宣传法律、劝解、调解纠纷。

践行初心赢得人心

随着通山发展进程的加快,距离县城较近的大路乡也辐射发展迅速,有关土地林权以及征地争议繁多,信访案件更是不降反增。怎么做好信访处理工作,发挥“枫桥经验”的优势,邓永监想了很多办法,他在调解中进行普法,通过一个普法案例带动系列案件的处理,释法说情,达到整村整片整体提高的效果。

大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金辉说:“近几年来,大路乡的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像邓永监这样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人民调解员。”

二十多年来,邓永监身在基层一线,对于调解工作,干一行,爱一行,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筑牢第一道防线。在英模宣讲会上,他动情地说,作为乡里长大的本地人,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做百姓的“解忧人”,特别是年轻一辈,要加强学习,甘于奉献,做司法行政工作的接班人。

咸宁日报全媒体特约记者 徐大发 通讯员 刘小芬 徐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