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出游:购物需自愿,导游请自律

4月29日,两起在不同地区发生的导游与游客争执涉旅事件,都有了处理结果情况通报。张家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4·21”导游指责不购物游客“骗吃骗喝”涉旅事件作出处理,认定中国旅行社总社张家界有限公司,存在构成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权利的违法行为,处行政罚款20万元,对涉事导游邱某处行政处罚3万元。而针对导游怒怼游客“孩子没死就得进去购物”一事,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称,对涉事的西双版纳景洪游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张某处2万元罚款,对昆明市惠众导游管理服务公司导游冷某某处2万元罚款并吊销其导游证。

游客苦强迫购物久矣!部分导游强迫游客购物的手段及对无购物意愿游客的侮辱性言辞,已经到了令人愤慨的地步。以近日的事件为例,一名游客在西双版纳的旅游购物点接到家人“儿子生病需要做手术”视频通话时,居然被导游怒怼“孩子没死就得进去购物”,现场视频瞬间点燃了网友的愤怒。

有导游“诉苦”称,游客购物金额与其收入挂钩,强迫购物实属无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强迫购物是绝对违反导游职业道德的行为,而且还可能违法。此次集中通报的两起涉旅事件,处理方式是罚款、吊销旅行社营业许可证、吊销导游证,这样的处罚尚算合理,但绝对不算重。2017年,“嫌游客购物少,云南导游辱骂乘客骗吃骗喝”的视频引发全国关注,在舆论压力之下,涉事导游被罚款,次年,又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导游们必须明白,不合理的行业潜规则绝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以此为借口公然侵害游客权益甚至违法,强迫交易不是无奈之举,而是法盲的鲁莽选择。

何况,从实际效果来讲,对无购物意愿的游客进行辱骂甚至限制游客人身自由,根本无法达到强迫其购物的结果,而更可能是把导游的职业前景断送甚至给自己“找个牢坐一坐”。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交媒体与短视频平台的发达,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可以快速联络到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视频留下导游违规甚至违法的铁证,并上传到社交媒体和短视频平台上。近年来多起涉旅事件,都是通过类似的途径被曝光并引起舆论关注,涉事导游不仅可能被吊销执照,还可能因自身言行而遭遇社会性死亡。即使以性价比来看,也着实“不划算”。

当然,规范导游的行为不能只寄望于导游自律,旅行社也应该负起责任。在多起涉旅事件中,都存在旅行社层层转包的问题,这已是当前在线旅游平台发达、拼团盛行背景下的常态。但无论如何转包,这个链条上的旅行社都应当为其提供的旅游服务担起责任,保证合规和服务的高质量,这既是义务也是对自身的保护。否则,一旦出事,所有涉事旅行社都要负连带责任。

五一小长假本是出游高峰,旅行社和导游们更应以此为鉴,调整心态,规范言行,为游客们提供优质服务。如果购物点有事先约定,商品符合游客需求,自然会有购买意愿,而这一切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如果导游无法在这一点上自律,就只能等到监管方来处罚了。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