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线第三十二期】通山县司法局嘉宾谈《宪法》


点击音频收听

开篇语

以案说法,举案普法。权威解读,服务民生。大家好,欢迎收听FM99.3通山之声大型普法直播访谈栏目《法治热线》。我是主持人克胜。我们的节目直播时间为周四下午的五点至五点半。欢迎大家在节目期间拨打热线电话2390993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来,同时也可以下载云上通山手机客户端在线同步收看。今天来到我们直播间要与大家说法的是通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先主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徐卫,首先请各位嘉宾跟听友、网友打个招呼。



主持人:克胜

首先我们请各位嘉宾和云友打个招呼。


嘉宾:通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先主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克胜

欢迎两位嘉宾的到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我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比如宪法宣誓、宪法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旁听庭审等活动。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宪法的有关知识。首先请司法局方局长来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嘉宾:通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先主

好的。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主持人:克胜

好的,谢谢方局长的讲解,刚才我们说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什么这么说呢?


嘉宾:通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先主

宪法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十分重要,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此外,在我国《宪法》序言最后一段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可见,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主持人:克胜

听方局长这么说,我们也感受到了宪法的权威,它是我们国家根本制度的依据,也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但感觉宪法离我们普通民众还是比较遥远,那宪法里有没有和普通民众相关的条款呢?


嘉宾:通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先主

有的,我跟大家简单解读一下。以往,公民觉得具体一些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对宪法不是很重视。其实宪法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从我们出生起,宪法就保护着我们,宪法规定了广泛的公民权利,其中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等。可以看出,宪法对人权的保护是基础而广泛的。


主持人:克胜

是的,听了方局长的解说,我们了解了宪法对我们民众权利的保护范围是很广泛的,那徐股长能不能给我们简单举几个事例呢?


嘉宾: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徐卫

这里我给大家说一个和大家工作相关的事例,2019年1月21日,湖南省新宁县人民医院发布《2019年招聘临时护士人员简章》,要求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此举引发社会争议,有人认为这有违人性化,是对女性的歧视,也违背劳动法。在该内容被媒体关注和报道后,新宁县人民医院第二天迅速做出整改,取消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的要求。

在这个案子背后,其实凝聚着的就是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根据《宪法》、《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对于企业设置的不合规的应聘要求,公民可以寻求宪法的保护。


主持人:克胜

您说的这个事例的确是生活中工作的女性朋友普遍关心的问题。有了您的说明,我想很多工作的女性也能放心一手抓事业,一手抓家庭了。那徐股长,你还有什么事例可以和我们分享一下呢?


嘉宾: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徐卫

下面我说的也是大家很关注的事例。2018年11月6日广西某高校印发文件,对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手机、电脑、移动硬盘、U 盘等存储介质进行全面清查。该文件同时规定,各单位学院成立以处(部)长为组长的违禁音视频清查小组,清查小组要深入到办公室、实验室和学生宿舍等区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和处理。这个清查师生电脑的文件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风波。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里的“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包括用宣扬他人隐私的方式,而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也当然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宪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而个人的隐私明显是宪法保护人权的范围。


主持人:克胜

个人信息的保护的确是我们关注的重点。现在的世界日新月异,当我们现有法律不能完全解决现在新事物新案件时,我们可以寻求宪法的指引,找寻案件的解决办法。刚才说了很多关于宪法对我们权利的保护,那么,宪法有没有为我们设定什么约束呢?


嘉宾:通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先主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先主:刚才我讲了一些宪法规定公民的哪些权利,现在再讲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为我们的自由划定了边界。公民的主要义务有: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除了上述义务外,我国《宪法》还规定,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以及父母和子女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主持人:克胜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公民权利被侵犯时有发生,这时才深深感受到法律规范并保护被侵权人权利的重要,而法律的根本源头是宪法这一母法,对母法的充分认知和尊重,是依法办事的基础,是依法维权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础。现在我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养老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临的问题,下面我们请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徐卫给我们讲讲有关法律案例。


嘉宾: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徐卫

宪法是母法,是根本法,是依宪治国和确立法治信仰的基础。尽管宪法在个案中不被直接适用,但宪法的精神体现在每一部法律当中,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当中。比如宪法第49条关于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助义务的规定需要具体的法律规范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就细化了这一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现实推动了探视父母义务的立法化、家庭宪法保障的具体化。探视父母属于义务道德,法律应当符合道德。法律也需要社会文化认同的支撑,不能只讲权利义务的平衡而忽视正确是非观的构建。精神需求是没有办法通过外加的强制力予以实现的,“常回家看看”只是一个倡导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曾经有一个案件:孤身一人的李先生有一儿一女,由于子女不孝,李先生将自己的财产一套房子和大额存款遗嘱赠给了他的保姆,李先生去世后,他的子女来主张继承遗产,最终该保姆依据公证的遗嘱,得到了相关遗产。公民有自己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作为子女不仅要从物质上,更要从精神上关心照顾好老人。

所以,树立公民的法治意识、推动宪法实施,让每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是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弘扬宪法法律精神,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犯。


主持人:克胜

听了这个案例,我相信听众朋友们能深深的感觉到,宪法不仅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包含了千千万万的普通人,是真正的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最近我们全县各单位都在举行宪法宣誓活动,这宪法宣誓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嘉宾:通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先主

2018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习近平总书记也深刻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这是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宪法地位的尊崇,对宪法权威的维护。

建立并完善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就是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重要体现。


主持人:克胜

宪法宣誓制度是为国家人民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举措,能更好的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社会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更好的走依法治国的道路。 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您能给我们解读一下习近平法治思想吗?


嘉宾:通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先主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5)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主持人:克胜

好的,谢谢方局长的精彩解读。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听众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再次感谢来自县司法局的嘉宾就宪法的知识与大家做的交流,希望大家能在宪法精神的引领下,做合法公民。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编辑:葛素文    编辑:邓文义 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