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患者行动轨迹及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公 告
通山县确诊一例从事出租车运营人员的新冠肺炎病例,为寻找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现公告如下:
一、车牌号:
鄂L3H197(五菱牌面包车);
二、行动轨迹:
2020年1月15日,从通山县洪港镇到通山县城、咸宁城区;
1月16日,从通山县洪港镇到阳新县龙港镇;
1月19日,从通山县洪港镇到通山县城、咸宁市区;
1月20日,从通山县洪港镇到通山县城、咸宁市区;
1月21日,从通山县洪港镇至洪港镇沙店村、盘田村、九宫山镇、燕厦乡;
1月22日,从通山县洪港镇至燕厦乡
1月24日,从通山县洪港镇至贾家源村、阳新县龙港镇、通山县城;
1月25日,从通山县洪港镇到通山县城;
1月26日,从通山县洪港镇至茅田河村、杨林村、车田村、东坪村、西坑村、燕厦乡;
1月28日,从通山县洪港镇到九宫山镇、通山县城;
1月29日,从通山县洪港至茅田河村、车田村、西坑村、九宫山镇、通山县县城。
三、寻找密切接触者
凡是在以上时间段乘坐此车的乘客请立即与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715-2882688
13986632510
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21日
(编辑:葛素文 编审:阮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