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关于恢复县内交通运输和
开通“点对点”客运服务车辆的通告
鉴于我县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现就恢复我县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水上客运和开通“点对点”客运服务车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内交通运输
(一)公交车。
2020年3月20日7:00起恢复运营,目前恢复1、2、3、4路公交,1、2路公交延伸至迎宾路往工业路循环,按原定站点停靠。
其它线路将视疫情逐步安全有序恢复运营。
(二)出租车。
2020年3月20日8:00起恢复运营。仅限县域内运行,每车不超过2名乘客。
(三)农村客运。
2020年3月20日8:00起安全有序恢复县内农村客运。
(四)水上客运。
2020年3月20日8:00起安全有序恢复县内水上客运,仅限县域内运行。
(五)相关要求。
1. 所有乘客必须凭健康码绿码乘坐车船,上车上船前必须测温。运营车船乘务人员和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并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方式。
2. 严格实行隔位售票,严格按照交运明电〔2020〕84号文件执行。
3. 客运站及所有运营车船必须每天做好公共场所、车辆消杀和通风工作以及车辆安全检测。每班次必须消毒一次。
4.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渔船载客。
二、“点对点”客运服务
(一)自2020年3月20日起安全有序恢复运营通山至路桥、温州、宁波、义乌、松门、深圳、东莞、汕头、澄海、石狮、长沙、南昌“点对点”包车服务。
(二)出行人员需提供如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村(社区)健康证明、目的地所属单位或村(社区)接收证明、临时通行单。
“四类人员”和赴京人员等重点人员继续实行严格管控,出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出行人员提前预约登记,在县客运中心站凭证乘坐包车前往目的地。
(四)运营车辆乘务人员和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并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方式。
(五)严格实行隔位售票,严格按照交运明电〔2020〕84号文件执行。
(六)客运站及运营车辆必须每天做好公共场所、车辆消杀工作和车辆安全检测。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编辑:葛素文 编审: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