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用好谈心谈话 着力倡廉养廉

通讯员 宋成琳

“分管的同志出问题,作为负责人也要被约谈,我诚恳接受,坚决扛起领导责任……”近日,通山县九宫山镇党组约谈了某位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负责人。

据了解,针对九宫山镇遍访贫困户台账造假问题,县纪委监委党风室发出提醒函,由九宫山镇党组对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压实践行“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

“在发现代表性、普遍性问题时,我们坚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有力武器,推动以点带面。”在发出提醒函的基础上发出监察建议书,在全县范围内推动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让谈话提醒发挥“乘数效应”。

今年来,通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从内控机制抓起、从日常监管严起,通过建立谈话提醒制度、政治生态报告制度,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践行“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细落实。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将谈话函询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的有关规定(试行)》,从制度化层面对谈话提醒的适用方式、情形和实施程序等进行详细规范,确保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苗头性问题有章可循。同时,加强跟踪督导,建立谈话提醒情况月上报、谈话提醒跟踪督查机制,设计谈话提醒“两张表格”,定期分析和通报全县谈话情况,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谈话提醒574人(次)。

探索建立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照落实政治责任方面、加强纪律建设方面、选人用人方面等6模块、49项细化指标,对全县所辖12个乡镇和91个县直单位政治生态定期“体检”、对标“画像”,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大台账”。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指标,以“月统计、季约谈、半年报告、年度评价”的动态化考核体系,督促党内监督落地落实。

此外,对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干部适时开展“回头看”或回访,着力抓好省纪委出台的“两个办法”的贯彻执行,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处理问题的最大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