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重要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0年,我县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一、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空前提高。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重新调整了通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出台了《通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通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山县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方案》,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指标,明确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二次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安排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成效明显。一是抓好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管控,确保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可管控、责任可查实、问题可整改。二是抓好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将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饮食店、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和特产店(含流动摊贩)、自办宴席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市场清查、排查主体、专项整治和专项行动等方式,强化了食品经营环节监管。三是抓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紧紧抓住“高考”、“中考”关键节点,从环境卫生、布局流程、人员健康、进货查验、操作规程、食品贮存、食品留样、应急管理等八个方面,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四是大力实施智慧监管工程。县政府投入457万元,在全市率先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目前,已有103家餐饮单位接入智慧监管系统,安装摄像头330余个。2019年以来,我县共抽检食品2115批次,合格率94.4%。办理食品案件94件,罚款125.8万元。近三年来,我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药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一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为积极有效预防和应对我县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对处置能力,我县印发了《通山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二是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疫情防控类、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测,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切实做好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2019年以来,我县未发生药品安全事故。
四、农产品源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二是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使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使用违禁农药、兽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切实解决农药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行为。三是实行病死禽畜等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严防病死肉品在市场流通。四是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制度、产地证明制度、产品检测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2019年以来,我县共检测农产品2500批次,合格率98%。
五、食品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浓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组织开展“食品宣传周”活动,推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度。2019年以来,我县共印制食品安全相关学习、宣传资料170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