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了“反对陈规陋习,提倡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提倡节俭之风”系列主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我县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移风易俗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县委文明办制定并下发了《通山县“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行动实施方案》,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同时,认真组织好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每季度调度一次、每半年测评一次,及时掌握和公开移风易俗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发挥驻村干部的作用,指导所驻村(社区)健全《村民公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红白理事会制度》、《红白理事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广大干部群众的日常行为,培养起了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特别是采取设立举报箱、召开评议会等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工作,确保移风易俗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围绕中心,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
一是以“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为契机,持续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全面推进187个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制定《党员干部操办喜庆事宜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约来规范移风易俗,坚持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遏制大操大办、攀比炫富、不敬不孝、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这些新的规约受到了党员群众的积极拥护,并自觉执行。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着力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社会氛围。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制作“反对陈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大操大办,提倡节约之风”“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科学进步”等宣传标语。并利用农村文化骨干队伍和乡贤骨干队伍及农村广播、宣传栏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农村深入宣传婚丧事大操大办的危害。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给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常打招呼、常敲警钟,从而发挥党员群众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对有婚丧事大操大办苗头的人员说服教育,进行正确引导。在农村(社区)道德讲堂,将移风易俗作为必讲内容。近年来,各村每季度开展一次教育培训,累计张贴宣传标语1300余条,发放宣传册20000余份。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婚丧事办理观念,形成移风易俗的良好社会新风尚。
三是注重发挥榜样的导向作用,总结挖掘了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对他们的事迹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了大部分群众,使移风易俗工作真正入脑、入耳、入心。同时,凝聚乡贤力量,为丧事简办,对婚丧喜事的宴请人数和桌数,违约处理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组织退休教师、老党员、返乡创业能人等德高望重者成立乡贤理事会,全面监督工作落实,逐步改变原先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今年来,共协助镇村开展民事纠纷调解60多起,把村湾矛盾真正化解在萌芽阶段。
四是严格红白理事会建设标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鄂文明〔2016〕4号和通文明〔2017〕1号文件精神。截至目前,我县移风易俗工作已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新习俗、新风尚。我县对2019年度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分四个档次进行奖励:一档奖10000元;二档奖5000元;三档奖3000元;四档奖2000元。2019年共奖励26个村,其中,一档1个,二档4个,三档8个,四档13个,合计奖励资金8万元。这次奖励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湖北省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下一步打算
虽然目前我县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有些方面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今后,我们将按照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再接再厉,措施再强化、力度再加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深入抓好移风易俗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发挥志愿者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加强破除婚丧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既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又做移风易俗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引领身边群众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爱护环境。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继续加强专项整治。针对各种顽劣恶习和不正之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特别要整合好理事会和农村家族等资源,发挥农村基层作用。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移风易俗工作当做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全民参与,确保形成移风易俗的大气候。
县委文明办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