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交警大队提升农村管控能力

通讯员柯国强报道:为进一步深化“所队合一”警务机制改革,强化农村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8月1日,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所队合一”交管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交警大队全体民辅警和农村派出所交管民辅警参加培训。

据悉,实行农村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整合所队资源的“队所合一”警务模式,是该局党委通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策,既是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警务机制的提档升级,更是当前的交通安全形势所需、群众所盼、职责所在,旨在通过实行“队所合一”改革,更好地打造公共安全服务产品,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更好地树立通山公安的良好形象。